1、提供材料:
(1)计划内毕业生凭身份证、报到证;
(2)计划外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单位聘用的有关材料;
(3)有工作经历的人才凭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解除合同报告书或解聘、辞职、辞退证明
2、办理程序:
(1)填写《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按档案规定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
(2)填写《人事代理合同书》一式2份。
(3)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人事代理费每年120元/人,最低交费年限为1年。
3、服务内容:
管理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组织出具人事档案中已明确记载的有关材料证明;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调动、录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手续;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关系和集体户口挂靠服务;提供人事劳动政策法规咨询;提供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档案利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