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调动: 调入: (1) 当事人原工作单位向市人才开发中心提供商调材料,包括商调函、商调表。 其中跨地区调动的,需提供调出地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商调材料。 (2) 市人才开发中心向当事人原单位发《调令》。当事人凭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调动介绍信》到市人才开发中心报到。 其中跨地区调动的,需由调入地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签发《调令》。当事人凭调出地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签发的《调动介绍信》到调入地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报到。 (3) 当事人持市人才开发中心开具的《人事关系转移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与调入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其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由原工作单位直接转移到新工作单位。 调出: (1) 市人才开发中心凭当事人原工作单位的同意调出函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向当事人新工作单位提供商调材料。 (2) 市人才开发中心凭当事人新工作单位的《调令》开具《人事关系转移介绍信》。其中跨地区调动的,需提供调入地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调令》。 (3) 当事人凭《人事关系转移介绍信》到新工作单位报到。与调入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其工资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由原工作单位直接转移到新工作单位。其中跨地区调动的,当事人凭调出地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签发的《调动介绍信》到调入地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