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才网会员单位可凭人才网帐号免费发布信息
首页 - 正文

人事材料归档

发布时间:2009-9-2 11:56:32 点击次数:

对人事档案委托本中心管理的人员,应把代理期间所形成的人事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材料包括:
(1) 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及其它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2) 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 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包括毕业生鉴定材料、年度考核表等;
(4) 学历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培训学习成绩、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
(5) 政治审查材料,包括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复查和平反结论,入党、入团、入学、参军、提干、出国等而形成的政治审查材料;
(6) 入党入团材料,包括入党入团志愿书,申请书,转正材料以及退党、退团材料,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参加民主党派的材料等;
(7) 奖励材料,包括创造发明奖励材料,组织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审批表,嘉奖、通报表扬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登记表;
(8) 处分材料,包括违反党纪、政纪、国法所受的党内外处分,取消处分和甄别、复查、平反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检查材料等;
(9) 任免、工资等审批材料,包括任免、招工录用、工资、出国等材料,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10) 其他材料,包括个人写的思想、工作、学习总结、检查等材料,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建工大厦二楼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880362  
传真:86880262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泰州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处 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23-86883116 苏ICP备0901631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