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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落实户口

发布时间:2009-7-27 18:29:33 点击次数:
  落实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后,持户口迁移证到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人才中心在迁移证上加盖公章后,毕业生持报到证复印件、迁移证到海陵区公安局户政科或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审批(返籍落户不需此过程),然后持单位或家庭的集体户口本到派出所落户。单位无集体户口本,可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本上或者挂靠到亲戚朋友家中。
    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外地打工的,可先将档案转递到本中心,然后凭报到证办理个人代理后,再办理户口挂靠手续(计划外毕业生未落实单位的,不能办理户口挂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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